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对县十四届人大代表付国云、朱学强采取逮捕的决定
- 发布时间:2016-11-29
- 来源:孟连县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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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对县十四届人大代表
付国云、朱学强采取逮捕的决定
(2016年11月23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县十四届人大代表付国云、朱学强采取逮捕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孟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孟连县人民法院对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付国云、朱学强采取逮捕措施的决定予以确认。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