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斌等同志辞去县换届选举委员会
相关职务的决定
(2016年12月16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关于“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的规定以及吴斌等6位同志的辞职报告,经2016年12月16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
吴 斌 辞去县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建华 辞去县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奇彪 辞去县换届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冯德武 辞去县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
李维萍 辞去县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
岩共恩 辞去县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