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孟连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农发行
澜沧县支行贷款的决定
(2016年12月16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孟连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农发行澜沧县支行贷款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决定批准孟连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农发行澜沧县支行贷款4600万元。贷款期限10年(其中还款期限7年),借款年利率为2.8%;还款计划为:1-3年按年计付利息128.8万元,第4年还款828.8万元(其中归还本金700万元,利息128.8万元),第5-10年归还本金650万元/年,利息分别计付109.2万元、91万元、72.8万元、54.6万元、36.4万元、18.2万元。购买服务合同采购服务费用及担保服务费纳入县财政逐年安排。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