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自治县津贴发放标准的
决定
(2016年3月14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调整自治县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决定,同意调整自治县津贴发放标准。调整标准为: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离退休人员)自治县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新的自治县津贴发放标准于2016年4月1日起执行,由县财政按季度核拨。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