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农村安居工程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借款的决定
(2016年5月31日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农村安居工程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借款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借款31132.54万元用于易地移民搬迁工程项目、边境民族特困地区农村安居工程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其中:易地移民搬迁工程项目借款11045.94万元,边境民族特困地区农村安居工程项目借款19486.6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借款600万元。借款应由我县承担的本金21389.24万元及产生的利息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