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孟连县扶贫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贷款5000万元的决定
(2016年10月8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孟连县扶贫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贷款5000万元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决定,批准孟连县扶贫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县级金融机构贷款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利率为固定年利率6.86%,所贷资金用于县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持、补助等各类扶贫工程项目的建设,贷款本金及1029万元利息分年度纳入县财政预算安排。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